网安备案、网监备案流程及所需资料
发布时间:2021-02-03 21:32 浏览次数:次 作者:[db:作者]
网络监管记录又称网络安全记录,公安记录,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网络安全管理办法(公安部第33号法令)规定,各网站成功通过工信部备案后,需要在网站开通后30天内通过营地或个人当前居住地到公司实际办理公安备案手续。
如不办理公安备案手续,请尽快登录国家公安机关互联网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(www.beian.gov.cn),提交公安备案申请。
首先,打开本网站的地址:http://www.beian.gov.cn/选择登录互联网并重新注册帐户,并登录提交组织者和负责人的信息。
1.用户名
2.密码(密码Zui比8位数小,是字母+数字+符号)
3.邮箱
4.手机号码(短信代码验证)
1.组织者名称
2.组织者身份证号码(纳税人身份证号码)
3.有效的组织者证书--营业执照(复印件、加盖公章的扫描副本)
4.法定代表人的姓名
5.单位办公地址
1.姓名
二、证件类型(身份证)
3.证书编号
4.证书有效期
5.身份证前(把一张白纸放在书桌上,放在白纸上拍照,效果更好)
6.身份证的反面
7.手持式身份证(胸肩间身分证,不得遮挡面部)
8.永久地址
9.办公室电话
10.电话号码
11.电邮地址
经公安机关审批后,需要在30天内登录到国家公安机关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。在记录网站的详细信息中,复制网站公安机关记录号和记录编号html代码,下载记录编号图标,编辑网页源代码,将公安记录信息放在网页底部。
请下载网站安全管理系统。文件打印